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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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外租房的时候,一般会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事宜进行约定。那么,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租赁房屋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一、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一)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二)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三)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四)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因此,无论是个人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合同违约,都是要进行一个违约赔偿,违约金的赔偿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也是很有必要的。

  二、租赁房屋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具体说明“应负责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和其他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不能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予以履行;

  2、债务主体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与合同质量不符,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承担损失的各种费用。

  (三)“损害赔偿和其他违约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违约责任。它不存在“应承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租房的违约金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的,对于存在的违约金额只要不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此合同都是可以受到保护的,只要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那么就要吧按此规定来进行履行,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三、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

  (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的相关知识,房屋租赁违约的赔偿情况一般是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来走。如果没有的话就按照法律规定来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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