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需要经生父母同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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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民法典对于收养人的收养条件进行了规范,收养人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特定条件才能收养子女,那么收养条件中,收养需要得到生父母的同意吗?收养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收养需要经生父母同意吗

  一、收养需要经生父母同意吗

  收养一般都是需要生父母的同意的,但如果养子女的生父母不在世,就无需经过生父母的同意,只要符合收养条件就可以收养小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的效力是什么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收养需要经生父母同意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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