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7 19:30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离婚之后彩礼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义务予以保障。那么,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二)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若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法定监护人的仍然是父母。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孩子的监护权责任由孩子的父母来进行承担。如果孩子的父母因客观原因死亡的或者无监护能力,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长、姐姐、其他经相关组织或者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判断离婚的标准

  (一)判断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属破裂。属于“感情破裂”的客观情形有:

  1、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婚姻财产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