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不论那种技术咨询合同均具有以下特点:
(一)技术咨询合同标的为特定对象,顾问方要向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等报告。
(二)技术咨询合同一经订立履行方式特殊,受托方针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
(三)要明确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委托方因实施受托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技术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坚持协商平等、互利原则,要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技术咨询合同内容要明确规定受托方必须对技术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技术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论证。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进行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除另有所约外,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三)技术咨询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技术咨询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督和执行。
二、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权利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向受托人阐明咨询的项目名称,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该咨询项目名称的技术背景材料及相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第二,为受托人完成技术咨询报告提供调查论证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及时提供、补充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信息。
第三,按期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咨询报告,并支付约定的报酬。
此外,委托人还应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为受托人提交的咨询报、相关的资料、数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保守秘密的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条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依合同约定的时间,用自己的技术、知识、经验、信息完成委托人的委托项目。
第二,完成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三、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有关项目包括:
(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三)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的相关知识,技术咨询合同标的为特定对象,顾问方要向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等报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