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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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之间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自行约定,这里我们需要知道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是如何进行区分的。那么,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

  一、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除了包括积极财产外,还包括消极财产,即对外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负担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二、精神病离婚财产应当怎样分

  (一)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三)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一)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的相关知识,《民法典》通过列举的方式,在上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了大致财产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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