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有哪些
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在民法典当中有作详细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老人再婚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
(二)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
(三)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四)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其各人所有;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署夫妻财产协议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问题往往是争议较多的地方,为避免财产性纠纷,可以事先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财产的归属。
(二)防范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走向破裂时,掌握家庭财权的一方有可能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虚假捐赠等方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因而当决意离婚时,一定要掌握家庭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对方擅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离婚诉讼,为自己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注意搜集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