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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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法律赋予了股权一定的权利,因此,股东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那么,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

  一、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二、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一)用货币出资;

  (二)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三)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变更股东怎么处理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的相关知识,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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