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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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结婚的条件,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一定的保护起来,对于权利予以一定的尊重。那么,结婚的条件的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一、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需要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在世的合法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是不允许随意变通的。如果二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肯定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虽然二人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但是二人的关系却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而且,二人如果在此情况下结婚,在漫长的婚后生活中,二人很有可能会产生生育后代的愿望,而这种愿望无法被实现是不利于婚后感情的稳定的。如果《民法典》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变通,也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所以尽管是做了绝育手术,开具了绝育证明,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三、哪些情况是法定的结婚条件

  (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的条件的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结婚的条件是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必须是一夫一妻,同时要双方自愿,还有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然后要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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