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6 14:11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委托合同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的,对于权利予以保护起来。那么,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劳务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并且都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务,这是两者的相同之点,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的话,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委托方面的合同有可能是无偿合同,但是劳务合同基本上都是有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一)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受到损失

  法律风险: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当透彻了解处理委托事务可能给受托人带来的损害的情况,明确防范这些风险的措施,并将风险及防范措施告知受托方,确保处理委托事务不会给受托人带来损害。

  (二)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法律风险: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受托人没有过错,但基于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要承担责任。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可以在处理委托事务前约定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并约定责任。

  (三)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风险: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委托人和受托人事前预知影响处理委托事务的各种因素,并预测各种因素影响程度,建立这样的基础之上决定是否处理委托事务,尽量避免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发生事前不能预知的情况,必须解除委托合同的,应当尽量避免、减少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

  法律风险: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三、委托合同的相关概念与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是双务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成立 ,不论是否有偿,双方都负有一定的义务。

  (五)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六)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首先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再是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然后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最后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这四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