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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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就可以携带好相关证件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登记。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还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一、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可以起诉的。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还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生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一)被收养的子女还未成年;养子女已经成年的,要解除收养关系只能由该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生父母无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二)如果养子女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那么要解除收养关系还需要该养子女的同意。

  (三)收养人有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权益的行为。

  有以上情况,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该和收养人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能达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是否可以起诉的相关知识,收养关系纠纷的发生概率呈现增多趋势,诉讼作为一项兜底性的救济措施,有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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