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总公司的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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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签订合同时,我们一般都会签名和盖章,来确保合同的效力,那么总公司的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总公司的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一、总公司的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

  无效,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在分公司财产不足时,才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主体资格。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公司签合同只盖公章可以吗

  公司签合同只盖公章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公章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总公司的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有效吗、合同生效的条件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将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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