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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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撤销监护权的情形,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保护。那么,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如果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将被撤销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由谁提出监护权撤销申请

  《意见》规定,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前款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根据《意见》,民政部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首先,提出监护权撤销申请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而此时对提出的申请主体也是有要求的,要是不具有主体资格的话,那么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的。

  三、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还用支付抚养费吗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监护资格被撤销后,仍然要履行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等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监护人如果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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