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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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生活当中,有很多人知道应该怎样进行财产分割了,但是对于夫妻债务的清偿部分,又没有那么了解。那么,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如何确定

  一、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如何确定

  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应当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需要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规定都有哪些

  简单的说,就是共同债务,共同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加强事前风险防范。

  针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数额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明确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可以防止婚姻中的一方在不知情情况下“被负债”,避免很多纠纷。通常基本判断规则离不开以下四点,如果能够同时满足这几点,也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主体:夫或者妻,夫与妻是具有身份意义上的主体;

  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和第一点也是相互对应的,夫或者妻的这种身份也是有这种“期间”来确定的;

  名义:以个人名义,当然这种所谓的一个人的名义也应该是以夫或者妻的名义进行的,在法律上,“名义”是很关键的,像无权处分,无权代理以及冒名行为,就是“名”与“实”之间的关系来划定的。

  目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就是说这种负债应当具有极强的目的性。

  三、交通事故赔偿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夫妻共债共签债务应当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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