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未追回的债权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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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应当知道夫妻之间的债务清偿责任,首先应当看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部分,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那么,离婚未追回的债权怎么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未追回的债权怎么判

  一、离婚未追回的债权怎么判

  离婚未追回的债权应当进行财产归属权的鉴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当进行平等分隔,如果是某一方财产,则归属一方。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债务承担怎么写

  就按双方实际协商的条款来进行写,但确定了之后就要履行此条款的义务;夫妻两方离婚时,能够就债务问题进行商量处置,能够商定债务由一方承受,但是该商定只对两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婚前个人购房、产权证上署一人名字,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是由双方承担按揭款,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以还款行为改变其物权属性。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对共同债务负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义务人,其个人财产也应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此条,如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无指定仅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一旦债务人结婚,除婚前财产外,绝无个人财产可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未追回的债权怎么判的相关知识,离婚未追回的债权应当进行财产归属权的鉴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当进行平等分隔,如果是某一方财产,则归属一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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