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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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商品房产权的处理情况,我们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的,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实施。那么,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一、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时,自动续期。至于如何自动续期,目前最新规定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你的房屋即使到期了也还是你的,不用担心到期会被回收或者会缴纳很高昂的费用。我国房子产权70年年限源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情况。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数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项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私人特别是城镇居民,普遍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这时候就出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一致的问题。法律上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在所有权上设定一个用益物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民法典商品房产权是多长时间

  居住用地的年限最长是70年,所以商品房产权的期限是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商品房产权定义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商品房产权是可以通过自动续期的情况处理的,按照一定的手续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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