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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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来说我们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时候,只需要携带好相关证证件资料到房管局办理好不动产登记手续即可。那么,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

  它项权利是以登记完成,公证不是法定的必须程序,如是对权利不存在争议,体现了真实的事实与意愿,不需要公证。如果强制公证一是登记机关逃避不利法律后果,二是涉嫌刁难办事人。也可能存在着与公证机关的利益勾结可桶。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他项权证不能追加抵押金额或者再次抵押的理由

  (一)他项权一般指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他项权证有效期间不可以自己变卖抵押物,除非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

  (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因抵押物抵押时办理了抵押登记,私自变卖时在登记部门不能办理过户,从而也不能私自变卖。

  三、关于他项权证方面有哪些规定

  (一)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不同于认股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二)一般房产购买,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三)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四)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在房管部门处理,但在办理时需要支付一笔相应的费用,对于不同的房子类型所存在的费用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规定的条款来,只要办理好他项权证,那么银行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的相关知识,通过了解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他项权证进行公证并非法定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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