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辞退和解除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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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不喜欢拘于一定的环境,喜欢在不同的岗位中奔波,这是我们年轻人的个性。那么,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辞退和解除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辞退和解除合同

  一、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辞退和解除合同

  (一)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

  (二)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适用的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等。

  (三)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多种性质的。有的是惩戒性的,如: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有的是非惩戒性的,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如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既不是惩戒性的,也不是非惩戒性的,或者说既含有惩戒性的因素,也含有非惩戒性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出租人催告期是多久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按时给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仍然不给付的,出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而催告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没有约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这个期限内仍未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4、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辞退和解除合同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我们是需要对于自己的工作状态进行一定的行为控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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