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7 15:0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父母是需要依据法定的情形对于其自身的行为进行确定的。那么,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

  一、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证明怎么开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监护人证明的开具地点是: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三、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

  (一)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父母是需要履行监护职责的,按照其自身的监护能力进行监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