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4 18:11
人浏览
导读: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是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出售的,但是我们要知道“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也就是说,租赁的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是不会影响到租赁关系的。那么,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有哪些

  一、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有哪些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是无法解除合同的,但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解除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债权请求权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解除权不属于债权请求权,而是属于形成权,而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出租人是房东还是房客

  (一)出租人是根据租赁合同向承租人交付使用、收益的人,即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应是租赁的所有人。

  (二)承租人以租赁合同为基础对租赁物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并承担一定租赁义务的租赁合同一方。

  (三)出租人原则上应是租赁物的所有人,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以作为出租人则是一种例外,例如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转租等。出租方办理租赁业务的一套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首先大家需要对“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概念进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