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8 11:3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权利的侵害时需要采取有关的措施保护,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上的有关条件进行。那么,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

  一、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二、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比如,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就是法律行为。

  三、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

  损害既包括物质的或金钱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和精神损害。许多学术著作都把损害事实看作构成侵权行为的必不可少的要件。认为“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各种侵权行为引起程度不同,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完全相同,轻微的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微小,但无论如何,没有损害后果,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这是常态。但是否绝对到任何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值得商榷。从因果关系看,侵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从犯罪学的角度,有“犯罪预备”,也有“犯罪未遂”,这些行为即使未造成损害后果,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可谴责性。侵权和损害事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侵权是对侵权行为性质上的概括,而损害事实是由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但也有例外。现实社会生活的事例可以佐证:某一工厂擅自印制了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贴在自己的产品上,准备出售。后因被举报,伪造的商标标识被工商局查封和销毁。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过错、违法、损害事实,在一定情况下,不一定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性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侵权行为之所以多种多样、千姿百态,就是因为每一种侵权行为都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的形成,在于其所处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一切都是以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有时,一个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侵权,而不必再有其他条件,如假冒他人驰名商标行为。有时仅仅一个行为尚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还需要其它条件来配合。如甲与乙口角,甲恼恨之下,持棍棒追打乙,因乙跑得快,甲未能打着。甲虽然有明显伤害乙的行为故意,但因未能给乙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故不构成侵权行为。该种情况下,甲的侵权行为的构成则需要两个条件:故意的行为和该行为给乙造成的损害事实。如果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硬要套进三要件四要件的框框,显然是不现实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我们的权益遭受到侵害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措施予以保护起来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