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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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产品的质量遭受损害之后,这是需要对于权利予以保护起来的方式。那么,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

  一、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二)一般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

  (三)销售者承担一般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二、产品质量保险的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有关事故证明书、医疗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二)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任何一次事故而提出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本保险单规定的相关赔偿限额为限。多次事故赔偿金额达到保险单责任的一年累计赔偿限额时,该保险单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生产、销售的同一批产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对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的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的庭外协商解决的赔偿数据为依据。

  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而生产者也进行赔偿后。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仓储者的原因造成的话,生产者可以进行追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依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产品的质量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比例进行确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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