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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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去保护好环境。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环境污染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权利的损害,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的要件包括:

  (一)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

  (二)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在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只能成为环境污染侵害财产权受害人。受害人所受的损害一般是对其生命健康权的损害,如因环境污染而滋生疾病,甚至丧失生命。环境污染对身体健康的损害具有潜伏性,往往是经过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损害才明显地表现出来。另外,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权损害也具有广泛性。在实践中,一般是多个受损害的公民共同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三)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环境污染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排污者因污染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或者所有权、用益物权等财产权,从而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则,主要由《民法典》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民法典》基本规定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项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环保部门有关法律解释构成。它们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了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在内的完整的规则体系。

  根据《民法典》,污染者因同一行为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因同一行为应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罚款、刑事罚金,污染者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赔偿责任。

  三、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从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看,免责事由有三项,即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和第三者的行为。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应当是要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因为环境一旦受到破坏,带来的伤害往往是不可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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