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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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如果出现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一般是该种类型的合同是可以予以解除的。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一)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轻率、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此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经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比如某些经营者提前预定的格式合同,迫使消费者接受。

  2、客观要件: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表现在一方当事人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一)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二)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三)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如何认定合同显失公平

  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对方处于窘境,完全没有同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或是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

  主观上,一方必须是故意利用对方所处的不利境地,即行为人必须知道对方所处的境地、知道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并有意识的加以利用。

  单纯在交易结果上超出市价、平均利润、平均差价的一定倍数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因为显失公平旨在校正合同自由造成的不公平,并不在于干预当事人通过合同调节自我利益的得失。只要订约过程是公平的,法律应重在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而不在于直接为当事人订立公平合理的合同。单有交易结果的不对等,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片面地追求交易结果的公平,无疑会破坏交易规则,使价格机制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指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显失公平的合同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手续予以实施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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