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律对于合同签订地是否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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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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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一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履行地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出来的。那么,法律对于合同签订地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对于合同签订地是否有明文规定

  一、法律对于合同签订地是否有明文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的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签订地的认定

  《民法典》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对于合同签订地是否有明文规定的相关知识,民法典当中没有对合同签订地作出限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与对方合同当事人的签订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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