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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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我们要处理财产损害方面的民事纠纷,我们首先需要确认好相关的赔偿范围是什么。那么,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

  一、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

  (一)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侵害财产间接损失赔偿适用的场合,原则上应当是有间接损失就应当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全部的赔偿原则,如果对一般的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就违背了全部赔偿原则,也违背了损害赔偿的填补损害性质,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具体适用的场合,既包括侵占财产,了包括损坏财产;既包括侵害生产经营中的财产,也包括侵害未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但可在应用于生产、经营产生利润的财产;既包括侵害种类物,也包括侵害特定物,因此,适用财产间接损失赔偿,并不绝对在于侵权行为的方式和侵害对象的种类,而是在于侵害的对象因侵权行为而使受害人的可得利益丧失。只有掌握这一最基本的标准,才能准确地确定间接损失赔偿的场合。

  间接损失是违法行为对处于增值状态中的财产损害的结果。处于增殖状态的财物是指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生产、经营资料的面目出现的财物没有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财物不会发生增值。

  同样,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本身也并不会增值。增值状态的财物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只把原有搜集人转移到生产、经营的成果当中。创造增值的是人,是与该财物结成一定的生产、经营关系的创造的。因此,间接损失产生机制,是不法行为破坏了生产者、经营者与作为生产、经营者(即受害人)不能正常地利用这一生产、经营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可得利益的减少和丧失。

  对财物损害间接损失的赔偿,不是对该财物价值损失的赔偿,而对该财物的所有者利用该财物在经营中应创造出因遭受损害而未创造出的新价值这种损失的赔偿。对间接的赔偿,赔偿的是人的损失,而不是物的损失。

  二、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1、赔偿车辆停运损失的条件

  其一,被损车辆是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用车、私家车等。

  其二,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

  2、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条件

  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对车辆因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除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外,如交通事故而发生的停产、停工、合同不能履行等损失不能计算在内。

  三、财产损害赔偿的间接损失怎么算?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受害人因此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就是对间接损失予以赔偿的规则。由于财产损害造成间接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应根据您因损害而减少的未来可得利益进行计算并举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的相关知识,我们一般在计算财产损失部分的时候,会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直接损失,另一个则是间接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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