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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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手续予以行权,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实施。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对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审查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成立要件,以避免滥用,达到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在债权为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的债权人可作为共同原告主张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以由其中的一个债权人作为原告。在后者情况下,其他共同债权人不得再就该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

  所谓因果关系,即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无清偿资力即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经不具备足够资产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该行为是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仍有一定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

  (五)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这一要件依债务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受益人均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

  三、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前提是债权受到一定的侵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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