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权的定义及法律属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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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的解除行为是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按照有关的法定措施予以解除,并且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合同解除权的定义及法律属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解除权的定义及法律属性

  一、合同解除权的定义及法律属性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模式

  网律师表示,合同解除权行使方式就是当事人在合同解除权行使中运用何种方式、程序来实现权利的问题。在现代各国相关民事立法例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司法解除模式,即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才能解除合同的模式。在这种立法模式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不能仅由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对其审查、确认或撤销。

  2、通知解除模式,即解除权人单方以意思表示将合同解除,不须经过法院裁判,无论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都是由解除权人向相对方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不需要其他特别程序要求。

  3、自动解除模式,即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当然而自动地消灭。

  网律师表示,以上三种模式是与不同法律文化背景国家的不同法律价值追求相适应的,反映了不同国家不同的立法价值选择。

  (二)我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上述规定可知,我国立法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方式采取的是通知解除模式。解除合同是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除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知晓合同解除的事实,便于及时结算和清理,因此立法把解除通知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但在实践中,经常碰到当事人直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的情形,而不少法院也直接受理,并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

  网律师认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解除权人必须先通知相对方,当意思表示到达相对方时,该合同解除。若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形成争议时,解除权人可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有效,表现为确认之诉;相对方也可诉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合同解除不符合约定或法定事由,要求宣布无效或撤销,形成确认之诉或撤销之诉。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还是请求权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过在例外情况下,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公司解散、开除股东等。而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解除权的定义及法律属性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合同的解除行为必须是按照有关的措施予以实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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