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伤残鉴定时间有什么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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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对于伤残鉴定的情况,一般是需要根据有关的限度条件进行处理,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那么,伤残鉴定时间有什么限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伤残鉴定时间有什么限制

  从伤残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报告的出具所需的时间,各个鉴定机构的用时不一致。但一般来说,鉴定机构在鉴定后约15天至1个月的时间,才能出具鉴定报告。

  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治疗终结之日或者鉴定之日是向公安机关提出事故调解的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多久可以鉴定伤残

  工伤职工多久可以做鉴定伤残,需要依据治疗情况来决定,比如3个月至6个月不等。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时间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根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所谓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认为病情在临床效果上已稳定。同时,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伤残鉴定时间有什么限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伤残鉴定情况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时间限制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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