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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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涉外合同的签署行为也是需要满足我国的法定手段,按照相关程序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行为。那么,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一、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与国内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不一样,具体有以下七种送达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起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什么是送达回证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指公安司法机关制作的用以证明业已进行送达及其结果的诉讼文件。送达回证是检查公安司法机关是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的标志,是送达人完成送达任务的标志,也是受送达人接收或者拒绝接收所送达文书的证明,同时还是认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

  三、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规范性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范性法律文书,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涉外的文书送达方式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手段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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