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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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一些法定事由的存在导致从过去开始计算的权利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重归于零,除非等到法定事由出现的障碍已经不存在才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你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物权返还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撤销权,解除权,人格权受侵害当事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哪些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以上几点情况来看,诉讼时效由于法定事由导致中断需要等到障碍消除后才能重新计算。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的内容整理,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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