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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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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我们即将老去,会对我们的财产做一个分配,这时往往会订立遗嘱,那么股权遗嘱公证需要什么?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权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一、股权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股权可以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的流程包括: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但公证遗嘱相较其他遗嘱方式是相对完善的,其证明效力比较强,同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有保障的。公证机构如何确认遗嘱效力,在《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会通过审查的方式确定遗产效力,例如,申请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股权遗嘱公证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公证处受理审查,同时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出申请。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权遗嘱公证需要什么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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