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们的人格权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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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格权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无处不在,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好人格权的具体法律概念。那么,我们的人格权有哪些内容?死者是否有人格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的人格权有哪些内容?

  一、我们的人格权有哪些内容?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四)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五)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

  (六)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

  (七)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

  (八)隐私权

  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九)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二、死者是否有人格权

  死者没有人格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便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民法典》对死者的人格利益给予特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人格权的类型是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不仅私人之间会互相损害它,而且掌握着比私人大得多的强制力量的国家对它造成损害可能会更大,因此,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不仅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法的任务,也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宪法的任务,相应的也就会产生民法上的人格权和宪法上的人格权,因其人格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两者应属于性质不同的权利。

  当他们将人格权看作是自然人(和法人)针对其他私人所享有的权利时,它是一项民事权利;当他们将其看作公民个人对抗国家公权力的权利时,它是一项宪法权利。宪法上的人格权虽然与民法上的人格权名称相同,但他们不能将两者混同,前者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旨在保护公民免受国家强制力的损害,后者作为自然人(和法人)所享有的人格权旨在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发生损害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们的人格权有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我们国家的法律针对人格权的具体含义已经作出了详细说明,因此大家在了解的时候也可以直接在法律当中找到答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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