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女儿去世父母咋样继承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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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大家都不愿意白发人送黑发人,但是生死无常,有的父母会面临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情况,处理后世就成为我们当下应该处理的事项,其实也包括了遗产的继承。那么女儿去世后,父母应该怎样继承遗产?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儿去世父母咋样继承遗产

  一、女儿去世父母咋样继承遗产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一)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二)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三)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 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 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 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 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没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实现是不不同的。被继承人死亡,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因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着更亲近的血缘关系和更为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他们的继承权将依法首先得到保护。

  应当指出的是,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尽管不同,但在相同的顺序中,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缘、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比如,儿子与女儿享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亲生子女与养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是相同的。

  三、遗产保管人是什么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遗产保管人绝大多数是死者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死者的其他亲友,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

  这种遗产保管人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在存有遗产的人为多人的情况下,是否要选定一个主要遗产保管人,可由存有遗产的人协商确定。

  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的,遗产应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其住所的居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委员会保管。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为遗产管理人时,应予认可。若其他继承人有正当理由时,可以合议取消其遗产管理人资格。不管遗产管理人是个人还是组织,如果有理由认为其不胜任或不合适,人民法院可依照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更换遗产保管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女儿去世父母咋样继承遗产的相关知识,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继承的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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