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9 13:11
人浏览
导读:

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是我们会关注到的法律概念,我们了解清楚具体的人格权内容后,才能更好的处理相关纠纷。那么,人格权主要是指哪些方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格权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一、人格权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人格权是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为目标的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且被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基本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未将个人信息上升到具体人格权的高度加以保护,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受保护的人格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另外《民法典》未单独规定信用权为具体人格权,而是对信用用名誉权加以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人格权的权利性质

  二、人格权的性质

  人格权具有自然权利和法定权利双重属性。

  (一)人格权的自然属性:

  1、人格权伴随着特定的民事主体而存在;

  2、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是与生共生的,不得转让或抛弃;

  3、人格尊严不能剥夺。

  (二)人格权的法定属性:

  1、人格权本质上是法定权利。(它是法律赋予的,通过法律的确认和实施得以实现的。)

  2、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人格权的范围也各不相同。



  三、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一)主体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责形态的意识出现,事实上,人格权的实质并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独立自由尊严”的幌子的形式出现。

  (二)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人格权法需要在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大胆加以修饰、诠释以及表达。而从法学角度,人格权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体形式加以阐述,人格权法的权力标的的本质应该是侵权法主体中的群众和个体,以正向推动的条文需求及完善目的而加以诠释和阐述是大势所趋。

  (三)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格权主要是指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人格权一旦受到侵害,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利的事情,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有可能带来不可逆的伤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