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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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肖像权与姓名权都属于法律规定的人身权的具体表现类型,二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权利。那么,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一、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肖像权: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像权一般有两个要件,一是未经他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二是以盈利为目的。名誉权则不同,可以是侮辱其肖像或声誉从而达到贬低对方形象的目的。至于姓名权,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肖像权包括名字吗

  不包括,我们要明白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隶属于人格权的,而人格权又是人身权的一种。

  法律上的姓名权则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依法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姓名权所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主体的姓名。除本名以外,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常以笔名、艺名代替本名,我国传统上还有人于姓名之外另有“字”、“号”。由此可见,姓名权保护的客体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姓名,还包括公民使用的能够用来确定和代表其个人特征的其他号名。

  因此肖像权与姓名权是两种并列的权利,肖像权不包括名字。

  三、肖像权属于人身自由权吗

  人身自由权就是人身权里的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所以肖像权不属于人身自由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我们在理解人身权时,应当注意区分人身权的具体权利概念,切不可将其混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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