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众人物肖像权该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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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些影视作品或是新闻报道等方面需要公开公众人物的肖像,这时候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公众人物肖像权该如何界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众人物肖像权该如何界定?

  一、公众人物肖像权该如何界定?

  (一)为了商业目的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照片,如果未经其本人及其有关人员准许而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目的,这就是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二)新闻媒体不当拍摄或使用他人肖像,拍摄公众人物与新闻报道无关、不具报道价值的照片和录像,侵害他人的肖像制作专有权;擅自使用公众人物与新闻内容无关的肖像,擅自拍录公众人物私人场合的肖像,故意扭曲公众人物肖像的照片等都属于侵犯公众人物的肖像权。

  二、肖像权被侵权怎么办

  公民的肖像权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非法侵犯肖像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如果侵权人不承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侵害公众人物肖像权同时侵害名誉权吗

  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可以吸引社会公众较多的注意力,因此一些整形美容机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公众人物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有人认为,公众人物的肖像未经许可被整形美容机构擅自使用,则该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即同时受到了侵害,应同时支持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认为,在整形美容机构侵害公众人物肖像权成立的前提下,应审慎判断名誉权侵权的成立。   

  (一)侵害公众人物名誉权的前提是存在侮辱等行为   

  侵权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过错、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判断名誉权侵权是否构成,首先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有侮辱、诽谤等行为。认定整形美容机构使用公众人物肖像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重点审查与该肖像对应的文字内容是否有侮辱的性质。在整形美容网站上与肖像直接对应的文字内容,如为“做歪鼻整形手术”“做假体隆胸”等,这样的文字表述有损被侵权人的人格尊严,可以认定属于侮辱行为;如文字表述仅为“去眼袋手术”“制作双眼皮”等,这样的文字表述比较中性并无贬义,不能认定该类行为属于侮辱行为。除与肖像对应的文字外,使用肖像的整体网站的性质与侮辱行为的界定也具有关联性。网站性质属于整形美容网站的,不能直接认定使用公众人物肖像的行为就是侮辱行为。如果使用公众人物肖像的网站性质属于淫秽、色情网站,或者整个网站都是介绍和宣传治疗性病、不孕不育等的,则可以认定使用公众人物肖像的行为属于侮辱行为。   

  (二)侵害公众人物名誉权的关键是社会评价的降低   

  名誉权侵权的损害后果表现为被侵权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仅有侵权行为而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并未降低,则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社会评价是否降低主要采用社会一般人的判断标准,或者说是理性人的标准,该标准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的演进、民众认识的转变而不断变化。这种判断标准既具有时空性,也具有地域性。在近代与现代社会、东西方国家、民族习惯与宗教信仰不同的地区,都会有着不同的判断标准和认定结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众人物肖像权该如何界定?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去了解在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肖像权是合法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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