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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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商品房的买卖行为一般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按照相关的注意事项予以处理。那么,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一、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一)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预(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商品房开发商以及委托的代理商通常在楼盘所在地设立售楼处。

  购房人如果对某套商品房有意向,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出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买人,并应实事求是地向购买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当签订完《认购书》后,出售方应给购买人《签约需知》,以使购买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购买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当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约定的地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是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商品房买卖的最终合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三)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通常方式是支付一部分楼价款(即首付款)给开发商,其余房价款则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开发商。

  (四)办理预售登记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预售(买卖)登记时,买卖双方必须带齐全部预售(买卖)契约。买方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如果亲自办理手续,应携带上述能证明身份的个人有效证件。

  二、商品房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解决纠纷的依据。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约束力具体如下:

  (一)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二)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品房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简介房屋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及租赁用途;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标明其他费用;

      6、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7、违约条款;

      8、争议解决方式;

      9、合同生效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商品房的买卖行为必须是按照相关签订流程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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