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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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概念我们也可以在民法典当中找到答案,这时候就有人问了,那么,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如何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根据该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为:共同故意的侵权行为,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和共同行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须为多人。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过错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具有共同关联性。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如何承担

  可以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二)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四)团伙成员行为

  团伙成员,是指团伙组织的成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危险发生,如果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三、共同侵权行为可以互相起诉吗

  一般不能相互起诉。共同侵权行为一般由共同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由受害人起诉侵权人。

  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在一些侵权行为当中,有可能会出现多人侵权的情形,这里就涉及到了共同侵权的法律概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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