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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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形非常多,有时候担保人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会对其借款进行担保。那么,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二、担保人被起诉怎么自保

  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承担的往往是兜底的责任,所以权利保障十分困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一般偿还的时候,区分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可以选择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挑一个来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后仍没有还清的剩余部分,则有担保人来偿还。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担保方式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明确的,担保人就按照连带责任来承担责任。基于此,担保人确实不好当,我们要明确贷款担保人责任,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进行担保。如果碍于面子或者不理性的担保,会出现难以想象的后果。

  三、担保人不担责情况

  1、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则该合同成立。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的两种形式为:

  一种是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一种是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保证条款;

  ——对于书面形式的保证责任约定,债权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此时保证合同视为成立。

  因此,如果只是口头约定保证,未订立上述两种书面保证形式,那么当出现债务纠纷涉及保证人责任时,债权人若无法举证证明保证人履行了担保义务,此时保证合同将无法视为成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强制执行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这里涉及一般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顺位的问题,区别于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财产履行债务之后,对于剩余债务部分再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在此之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更改了此前《担保法》中“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一律按连带保证责任处理”的规定,对于此后合同中没有说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时,均视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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