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格式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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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格式合同具备的法律特征包括格式合同是由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的,并且该格式合同是可以反复予以使用,格式合同一般是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书写等,格式合同对于签署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实属不利,这是需要一方当事人严格审查格式合同的内容。

格式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格式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格式合同的框架、条款由一方事先预定;

  (二)格式合同一般会反复使用;

  (三)格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四)格式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二、格式合同有哪些利弊

  (一)格式条款的优点表现在:

  1、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条款的使用减少了每个缔约人协商的过程,节约了协商合同条款的时间,从而加快了交易过程,节约了个别交易的成本,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

  2、增加交易安全,防范交易风险。使用格式条款,可以使合同当事人,尤其是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预先在合同中确定风险,并以合同条款预防风险的发生,限制风险的范围,在当事人之间分配风险甚至将风险移转于他方当事人。

  (二)格式条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意义上,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其消极作用也相当明显。其弊病是:

  1、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由于格式条款的单方预先制定,相对人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更无法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2、对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给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如免责条款、限制责任的条款。

  (三)从格式条款的产生原因来看具有的特征

  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

  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

  2、规格化、定型化。

  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说,格式条款的内容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变更,除了缔约时间、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数量等,合同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都已经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

  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

  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即只要这些对象与其交易,都以该格式条款作为基础。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而不是为某一次或几次特定的交易而专门拟定的条款。

  三、如何解释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这部分条款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格式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格式合同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特征予以处理和实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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