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定金合同的概念和生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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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金合同的概念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当事人定金作为担保依据而签订的担保合同。其生效条件为订立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且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立人为民事适格主体等内容。

定金合同的概念和生效条件

  一、定金合同的概念

  定金合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为:

  1.为了担保债权而签订的合同;

  2.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合同的民事主体适格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4.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5.已经实际交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三、定金合同协议的适用范围

  定金合同协议的适用范围为,只要合同中存在着债权债务,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协商使用定金条款。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条款是对于债权的担保,有债权的地方就可以有定金条款,只需要当事人双方决定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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