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被代理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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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的义务有勤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只充当一方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等。其与被代理人的区别在概念方面和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方面的不同。

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被代理人的区别

  一、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的义务是:

  1.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2.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法律快车提醒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

  3.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区别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但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代理人的后果由本人(即被表见代理的人)承担。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代理人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制度,表见代理行为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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