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产品侵权的赔偿义务主体有哪些,应该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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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产品侵权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以及仓储者;产品侵权应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受理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侵权的赔偿义务主体有哪些,应该找哪个部门

  一、产品侵权的赔偿义务主体

  1.对于产品侵权的赔偿义务主体不仅仅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是运输者、仓储者造成产品的缺陷,那么运输者、仓储者也应是赔偿义务的主体。

  2.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两种赔偿义务主体是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前两者适用产品质量侵权赔偿关系,后两者则是一种运输者、仓储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违约责任。对于产品侵权责任来讲,其赔偿义务主体一般为生产者和销售者。

  二、产品侵权找哪个部门

  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处理产品侵权。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三、怎么起诉产品侵权

  1.先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金额及案情简单的,向区、县法院起诉;纠纷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以及涉及外商、外资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研究起诉的具体方法。

  3.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诉讼当事人可在收到审判书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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