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具体如下:
1.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
2.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3.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4.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6.修复。法律快车提醒您,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构成要件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之诉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之诉。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