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及解除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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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包括有,保险合同本身具有效力,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并作出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等;其解除手续由投保人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直接告知投保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及解除手续

  一、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保险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如下:

  1.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

  2.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

  3.解除须有解除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行为有两种,其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其二是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解除的意思表示。

  4.解除的效果是消灭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另一种是保险合同的消灭仅向将来发生。

  二、保险合同的解除手续

  保险合同的解除手续如下:

  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解除,或保险公司直接告知投保人解除合同即可。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合同约定不得解除,且保险合同性质上不能解除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三、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什么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1.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承保选择的;

  3.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主张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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