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及消灭,其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5 19:40
人浏览
导读:

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及消灭,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决定;其注意事项包括有,要注意抵押权设定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以及船舶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及消灭,其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及消灭

  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及消灭,只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即可决定。

  有权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是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或船舶共有人。

  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他可以以船舶所有人的名义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共有人是指对同一船舶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数人。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船舶抵押权由当事人自愿设定。当事人设定船舶抵押,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船舶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二、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注意事项

  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抵押权设定人的资格。贷款银行则首先需审查贷款人和抵押人的资格,在贷款人同时是船舶抵押人的场合,二者的身份是重合的。

  2.船舶抵押合同的成立。

  3.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

  三、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

  导致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如贷款已如期偿还等。

  2.因抵押船舶的灭失而消灭,但也可能有例外,即船舶灭失后,可以从船舶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消灭。应当注意的是,船舶抵押权消灭,仅是作为保证主债的担保的消灭,其担保的主债并非一定消灭。

  4.因注销登记而消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