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是如果有包办和买卖婚姻的现象,则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该条例。还有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二、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
离婚时彩礼的分割要看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