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留置权的消极要件,及留置权取得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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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留置权的消极要件包括有,与对方交付财产前后所为指示不相抵触、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以及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等;留置权取得的条件包括有,债权人合法占有留置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等。

留置权的消极要件,及留置权取得的条件

  一、留置权的消极要件

  留置权的消极要件包括有:

  1.须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留置权系法定担保物权,当事人不得随意设立,但可依当事人合意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2.须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此条系民事活动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虽未明文规定但亦应遵守之。

  3.须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如果债权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即是交付标的物,则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由行使留置权,否则与其所承担义务的本旨相违背。

  二、留置权取得的条件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以后,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债权人才能留置债务人交给其占有的财产,在此之前债权人无权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三、留置物超过期限的处理

  留置物超过期限的处理如下:

  1.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2.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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