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共同贷款一方偿还后,可以追偿另一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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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共同贷款一方偿还后,可以追偿另一方,在清偿债务后对于超出的债务额度便可追偿。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的分割方式是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离婚共同贷款一方偿还后,可以追偿另一方吗

  一、离婚共同贷款一方偿还后,可以追偿另一方吗

  离婚共同贷款一方偿还后,可以追偿另一方。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意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

  二、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者所有。

  法律快车提醒,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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