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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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有夫妻工资、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知识产权所得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进行财产公证、必须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办理。

  一、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有以下几种: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

  满足以上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三、土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法律快车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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